柏拉图中的"跟有"与“跟名”

清华大学哲学系西方哲学工作室2012春季学期第3次学术报告

第四届古希腊哲学论坛

报告人:宋继杰 副教授

报告题目:柏拉图中的"跟有"与“跟名”

主持人:黄裕生 教授

评论人:吴天岳副教授(北大)

詹文杰副研究员(中国社科院哲学所)

时间:2012年3月31日(周六)下午2:00-5:00

地点:新斋346室

校外参会人员

聂敏里(人大) 李猛(北大) 吕纯山(人大) 张新刚(北大) 刘飞 刘玮(人大) 陈德中(哲学所) 曹青云 院成纯 王歌 王文华(外交学院) 梁晓杰(中央党校) 陈建洪(南开) 王玉峰 李涛 黄伟 等

“跟名”与“跟有”代表了柏拉图解释个物与理念之间的有意义的关联方式的两个方面,前者是语言学的,后者是存有论的。语言学关联以存有论关联为基础并从中获得有效辩护,亦即,个物与理念之间基于共同特征的相似性关系乃是它们之间以同名为表征的语言学上的相似性关系的存有论根据:个物以一种非偶然的方式跟着理念而被命名,其理由就在于个物跟着理念有理念之所有,从而跟着理念是理念之所是。因此,个物与理念之间的相似性的存有论基础无论在因果性上还是在解释上都优先于其语义学的和语言学的基础。没有“跟有”关系,个物与理念之间的相似性就会沦为偶然的“o(mwnu/mwn”,反之,“e)pwnu/mon”要求理念与跟名的个物之间有一种内在的实质的关联,但“跟有”又要求“是其之所是”理念“有其之所有”从而“有其之所是”,如果理念不能“是其之所是”、“有其之所有”和“有其之所是”,个物又“何所跟”?理念的“自谓述”无疑是柏拉图理念论的题中应有之义,尽管蕴涵潜在的困难:即《巴门尼德篇》中“第三人论证”所揭示的共同特征的无穷后退。“自谓述”及其蕴涵的无穷后退是“跟名”与“跟有”的形而上学的不可避免的代价,但撰写《斐多篇》的柏拉图尚不能看清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