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9日,英国布里斯托大学特雷尔.卡弗教授于清华大学马克思恩格斯文献研究中心举办题为《马克思恩格斯1845-1846手稿中的实践唯物主义》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清华大学马克思恩格斯文献研究中心主任韩立新教授主持,并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赵玉兰教授、清华大学哲学系陈浩副教授以及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王贵贤副教授担任评议人;由清华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应文昱担任学术翻译。

卡弗教授认为,自2010年以来,学术界对马克思与恩格斯1845-1846年所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理解发生了显著变化。传统上,这些手稿一直被视为由两人共同撰写的哲学著作。然而,近年来的研究表明,这些手稿实际上是多个计划中的出版项目遗留下来的材料,来自数位作者的作品,并且也有不同编辑部与出版社的参与。
简单地说,《德意志意识形态》应当被视为马克思、恩格斯和其它作者进行政治干预的尝试,这在写作目的上与1844年成功出版的《德法年鉴》(由卢格和马克思编辑)更加相似;只不过《德意志意识形态》诞生于一个完全不同的思想环境与政治环境中。
因此卡弗教授倾向于将《德意志意识形态》称为《布鲁塞尔手稿》,并且认为这些材料长期都被进行目的论的阐释:即引导读者走向一些熟知的概念,例如“历史的唯物主义解释”或“历史唯物主义”。
而随着对手稿的重新解释,一些学者重新语境化了青年马克思和青年恩格斯的著作,将其视为实际的政治干预,而不是以非语境化和过时的方式所理解的哲学、经济、社会学或其他准备性地写作材料。
卡弗教授强调,通过语境化的解读方式,我们可以重构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阅读策略,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同时期其它政治活动家的材料的整理,是可以明晰“实践唯物主义”的产生过程的。
卡弗教授以《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章”》中被马克思标记为{1}的页码为例,讲述了他对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解。
费尔巴哈章中被标记为{1}的页面十分独特,它几乎是现存的唯一记录两人字面意义上“在同一页面上”工作的材料,因此可以追踪他们在术语和措辞上是如何发生微妙的变化的。
“费尔巴哈章 {1}“所拆选的段落来自马克思和恩格斯同一时期所写的对Bruno Bauer和Max Stirner的批评的手稿。马克思与恩格斯提取出这些段落,可能不仅仅出自缩短长度的愿望或要求,而是为了去除那些“过于理论化”的内容,以便进行更专业的政治批评。不过,它们也可能将其作为更有深度的政治批评的材料,或者某种两人达到的结论的记录。
卡弗教授通过详细分析手稿中的具体段落,展示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如何将词汇从传统的二元框架中的哲学化和理论构建中转移出来。曾经的哲学要么是唯心主义,要么是唯物主义,并且始终被理解为主体-客体认识论。而马克思与恩格斯不仅仅建立了一种非传统的人类历史观,而且重新将理论理解为“实践的”。“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在此意义上是后费尔巴哈的:他们关注的不是对人类身体和活动的抽象历史观察(无论是否必要),而是作为物理和概念融合的日常意义建构过程。

交流环节赵玉兰教授指出,卡弗教授在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解读中十分重视左栏与右栏的对照,即将这些手稿作为thinking而非thought来理解,将手稿视为马克思、恩格斯的思考过程,而非某种确定的结论。这一视角有助于我们把握手稿的具体细节。不过,卡弗明确地把《德意志意识形态》称为“1845—1846年的布鲁塞尔手稿”就不免有解构这部著作之嫌,而所谓“恩格斯-马克思”的作者排序亦需要更为充分的论证。另外,尽管《德意志意识形态》源于季刊出版计划,但将其完全理解成类似《德法年鉴》的刊物显然太过极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整体框架与逻辑结构以及马克思后来的论述可以表明,《德意志意识形态》在根本上是一部著作。

陈浩副教授指出,将《德意志意识形态》理解为一种政治符号的自我定义在动机上似乎是可靠的,但会很难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自己的定位。同时期的德国哲学家都将革命传统定位于德国的哲学传统,并将其命名为唯心论或观念论,费尔巴哈就自称为唯物主义。马克思和恩格斯会如何称呼自己?毕竟他们不同于费尔巴哈与施蒂纳,费尔巴哈与施蒂纳也宣称要废除国家、宗教和法律,最终完成个人的普遍联合,那马克思和恩格斯应该如何在这个语境里定位呢?最后则是卡弗教授对自己理解的实践唯物主义定位有点模糊,理解是历史经验的在场,不再抽象的理解历史和实践,完成概念和物质在日常生活中的交互作用,这个说法似乎更近似海德格尔而不是通常理解的唯物主义传统。

王贵贤副教授指出,卡弗教授的讲座延续了他一贯的思考原则,即在早期的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中,恩格斯引导了马克思。卡弗教授之前有专著讨论马克思与恩格斯两人之间的学术关系,这次讲座实际上是卡弗教授将他的思想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具象化应用。卡弗教授会这样理解,是因为恩格斯与马克思在早期的兴趣点是有相当不同的:马克思对批判青年黑格尔派感兴趣,恩格斯则对真正的社会主义感兴趣。卡弗教授选择的文本都是恩格斯对马克思在这一方面的影响,但是却没有解释,马克思的兴趣在此时并不在真正的社会主义层次,而是在哲学的方面,所以这种解读策略可能有点强行。

韩立新教授指出,卡弗教授为了佐证他所理解的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实践唯物主义,所引用了三个材料,分别是费尔巴哈章的第一页、第十一页和第十八页,但是费尔巴哈章中,卡弗教授的英文翻译是有些问题的,在费尔巴哈章的第一页,马克思所写的实际的个人是专门针对费尔巴哈的“类人”和施蒂纳的“唯一者”而提出的,但卡弗教授这里并没有体现这一点,实际上卡弗教授将“唯一者”和“个人”翻译成了同一个英文词;在费尔巴哈章的第十一页,马克思不是从人出发解释人,而是从地质水文条件等等出发解释人类如何进入历史,即从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到劳动,最后再到语言和意识,而不是我们一般理解的唯物主义;在费尔巴哈章的第十八页,讨论的是分工、世界市场和共产主义,不一定会导向卡弗教授所主张的实践唯物主义。不清楚卡弗教授如何看待在同样材料上的不同解读之间的显著差异。

在回应环节,卡弗教授指出,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时代毫无疑问是政治的而非思想的,尤其是在德国,面对1830年的法国革命,德国政府迫切地扶持了黑格尔哲学作为其统治的思想基础,同时开办了大量的基督教报纸,并且流放和迫害其它的思想家,卢格就曾经住过监狱,马克思和恩格斯也被不停地驱逐和流放。在这种语境下,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身份一直都不是哲学教授或研究者,而是报纸编辑和社会活动家,尽管可以将这些手稿视为某种黑格尔的回响,但它更可能是政治性的,而非思想性的。而在这个环节里,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曾经是青年黑格尔派,但他们的问题关切是独一无二的,即贫穷和失业问题——它们是无产者的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谁在这些问题上更有发言权呢?显然是恩格斯,马克思是一个法学与哲学的科班生,而恩格斯则亲眼看见了现代的变革——他在1838年就去过鲁尔区,亲眼看见了农村的毁灭、铁路和工厂的建立以及现代经济的奇迹,并且最早地讨论了火车——远远地超过了马车的强大的运输工具,以及调查了工人的现状。同样也在这个意义上,卡弗教授坚持自己并没有“走的太远”,《德意志意识形态》是以页为单位的,而非一本著作。《德法年鉴》是不同论文的集合,《形态》甚至要甚之,是马克思与恩格斯写给自己的笔记,在其中充满了跳跃和回响,而非MEGA2现在所呈现的这样,仍然是某些写作材料和一本著作的雏形。而在材料的可靠性上,卡弗教授更倾向于将《形态》和《巴黎手稿》联系起来辩护,在后者中马克思收获了黑格尔《历史哲学》的部分知识,并且归根到底是吸收了17世纪法国自然哲学的部分知识,尤其是将人类历史与自然历史结合起来进行讨论的意识,这或许是解释《形态》中,马克思突然将个人与地质水文等等结合起来讨论的路径,马克思为什么讨论的是公元前4000年的水文学,而不是经济学中更常见的古代的农业和糟糕的生存环境?如果结合更多的手稿,或许可以跨过不同解读之间的沟壑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