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现代伦理的重建——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青年学术工作坊”成功举办

2025年11月29日,“现代伦理的重建——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青年学术工作坊”在清华大学蒙民伟人文楼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清华大学马克思恩格斯文献研究中心主办,聚焦黑格尔法哲学及其当代意义,探讨现代伦理重构的理论可能。来自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北京科技大学等京内外高校的多名学者、研究生和本科生参与研讨,围绕《法哲学原理》的文本解读、概念分析与现实关切,展开了深入而富有活力的报告与讨论。本次论坛是由韩立新教授主持、面向本科生的《法哲学原理》读书会的环节之一,是清华大学马克思恩格斯文献研究中心在教学研究、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成果。

11月29日上午,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清华大学马克思恩格斯文献研究中心主任韩立新作开幕致辞。韩立新对《法哲学原理》读书会多年来持续开展并取得的扎实成果表示高度肯定,认为此类文本细读与研讨活动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与育人价值。韩立新教授鼓励在场同学珍惜交流平台,持续深耕经典著作,积极参与学术报告,在阅读与思辨中不断提升哲学素养和研究能力。

开幕致辞后,报告上半场正式开始,由清华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应文昱主持。

第一场,清华大学日新书院本科生方乐源作题为《如何与“不法”和解?基于“生命”与“律法”的诠释》的报告。方乐源认为,对于“不法”的和解问题,已有阐释方案强调逻辑复归而非犯罪者的主观性,而黑格尔早期神学著作中的“生命-律法”和《精神现象学》中的“罪孽-宽恕辩证法”可以补足这一点。

清华大学哲学系长聘副教授陈浩作评议。陈浩认为,论文以法哲学的问题开始,却未以法哲学收束,可以在这一点上优化论文写作。同时,应当进一步明确《法哲学原理》与黑格尔早期文本的对应关系,由此论证早期文本的重要性。

第二场,清华大学日新书院本科生杨恩硕作题为《黑格尔法哲学视域下“道德”和“伦理”的关系问题》的报告。杨恩硕考察了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和《法哲学原理》中的不同论述,认为道德和伦理都建立在自由意志基础上,而两部著作从意识的发展历程(逻辑)和自由的现实化历程(存在)角度分别说明了两个范畴的关系。

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长聘副教授王贵贤作评议。王贵贤认为,论文梳理了黑格尔两部重要著作的论证思路,整体思路较为清晰,选题富有启发性。王贵贤同时指出,文章的部分用词目前还不够规范和统一。并且,自由意志发展的三个阶段是否可以与法哲学的三个部分相对应,以及作为《法哲学原理》基础的自由意志是否可以应用到《精神现象学》的解释路径中,都有待商榷。

第三场,清华大学哲学系硕士研究生张梓航作题为《现代道德的形成——黑格尔“形式的良心”及其扬弃》的报告。张梓航认为,“形式的良心”可以通过内在否定扬弃自身,过渡到“真实的良心”。个体的主观性可以从反思中意识到纯粹形式的不足,从而回到既成的伦常风俗中重新寻获内容,并与伦理实体的主观性相统一。

清华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刘纪龙作评议。刘纪龙认为,本文试图给“形式的良心”与“真实的良心”之间的“连贯论”寻找一个可靠论证,但其实还可以尝试反驳“断裂论”。此外,也须考虑部分《精神现象学》的论述是否适合担当《法哲学原理》的解读资源。

论坛第四场,清华大学日新书院本科生王子卿作题为《主权的人格性与理性的匿名化——“君主”在理性国家中的功能》的报告。王子卿认为,君主通过其形式化的职能与世袭制度,成为国家主权人格化的象征,以实现伦理理念从客观实体向自我意识主体的辩证转化,但这一构想也面临着一定的内在张力。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马语晨作评议。马语晨认为,本文大致把握到了黑格尔关于王权的理论思路,但文章中对“制度设计”的定性有待商榷,这与《法哲学原理》的应然性与必然性的性质息息相关。并且,黑格尔的三权分立思想应来源于自身的逻辑原则,而不只是继承前人的三权分立理论。除此之外,对于伦理国家君主的权力边界以及王权与历史精神的关系等仍需要进一步考虑。

11月29日下午,论文报告下半场开始,由清华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潘宇昂主持。

第五场,清华大学哲学系硕士研究生邹其臻作题为《古代整体的黄昏与现代伦理的黎明——黑格尔历史哲学中的罗马世界》的报告。邹其臻认为,罗马王国在现代伦理的形成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一方面,在罗马王国中,古代伦理彻底瓦解;另一方面,正是在罗马世界里,现代伦理重建所需要的诸要素潜在地完善和发展起来,这些要素最终在日耳曼王国中完全展现。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讲师魏博作评议。魏博认为,邹其臻的报告指出了罗马世界的两个重要贡献,即伦理的分裂形态和基督教。论文认为基督教的中介结构在现代伦理的形成过程中有重要地位,但是,在日耳曼世界中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启蒙与宗教改革事件反而把中介性的结构扬弃了,因此论文的观点可能面临矛盾。

第六场,清华大学日新书院本科生梅禹作题为《国家间的承认与战争——黑格尔法哲学中现代战争的边界何在?》的报告。梅禹认为,“承认”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主要起到为“法权”奠基的作用,不能作为法哲学或历史哲学的主线。国家作为实体性的存在,本身就是知识的环节,因而国家间的承认不像个人间承认那样需要“斗争”。因此,国家间的战争无法由“承认”来避免,但黑格尔主张的战争同样是有限度的。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孙子豪作评议。孙子豪认为,梅禹的报告重点批评了霍耐特承认理论及其在国家理论方面的追随者,主张“反对为承认而斗争”,有鲜明的立场和问题意识。同时,针对“承认”概念是否在内涵上可以扩大,国家间在“福利”上的相互倚赖是否是一种国家间的“市民社会”等对梅禹提出问题。

第七场,清华大学日新书院本科生寇馨予作题为《伦理家庭:女性的困境与解脱》的报告。她认为,黑格尔在“前伦理”场域中预设普遍自由的人格,却在家庭中以“有机体-性别分工”结构将女性固化为其内部“器官”,使伦理陷入“以女性为前提又排斥女性”的矛盾。她尝试在黑格尔的法哲学内部,通过重构三个“教化”(Bildung)场域,使女性获得自由的可能。

清华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潘宇昂作评议。潘宇昂提出,可考虑舍弃家庭分工的性别基础,同时也应扬弃那种将男性等同于理性、女性等同于感性的预设,而非单纯“提升”女性品格。同时,“两性的自然规定性”本身可能暗示普遍理性的霸权。因此,从根本上去除伦理精神的性别分化,也许可以为女性困境提供更为彻底的解决。

第八场,清华大学日新书院本科生刘玥作题为《在他者中守在自己身边——论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的自由观》的报告。刘玥认为,近代主观性哲学与自然法思想的发展,在高扬个体权利的同时,也导致个体与伦理共同体走向异质与对立。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针对这一问题,提出自由是“在他者中守在自己身边”的自我实现过程,使得个体与伦理实体的和解在逻辑上成为可能。黑格尔的自由观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传统自由理论的超越,也为诊治现代性中自由的膨胀与空洞化提供了深刻借鉴。

清华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应文昱作评议。应文昱认为,论文各小标题以及整体架构应当更加聚焦黑格尔自由观中的“他者”这一问题,从而使得论文整体的问题意识更加明确。同时,应文昱对于论文涉及到的黑格尔自由观进行了梳理,并阐述了自己的理解。

在报告环节后,清华大学哲学系长聘副教授陈浩作闭幕致辞。陈浩对本次会议的研讨成果给予高度肯定,认为会议日程安排合理,为每位报告人提供了充分阐发观点的空间。同时,与会者的参与度也非常高,展开了深入而充分的讨论与交流。此外,他还特别肯定了本科生撰写学术论文与进行报告的能力。